部門動態
我市發布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
3月9日,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相關價格法律、法規,向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發布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,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行為,保障涉疫情相關商品價格穩定,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良好的價格秩序。
依法經營,加強自律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嚴格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》《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》和《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》等價格法律、法規,依法經營,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,加強價格自律,遵循公平、合法、誠實信用原則,合理定價,公平交易。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標示舉報電話12315。
穩定價格,明碼標價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,不得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私自提價或漲價。應當依法明碼標價,做到價簽齊全、內容真實明確、字跡清晰、貨簽對位、標示醒目。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,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和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。
禁止不正當價格行為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不得通過各種手段相互串通漲價,不得捏造、散布漲價信息,哄抬價格,推動商品價格過高、過快上漲,擾亂市場價格秩序。除生產自用外,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,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、價格出現異常波動的商品。
妥善處理價格糾紛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當加強價格自律,強化依法經營、誠實守信意識。建立和完善內部價格管理機制和糾錯機制,及時妥善處理價格糾紛。
上一篇:我市開展出版物市場集中檢查行動[ 03-09 ]
下一篇:市市場監督管理局:發揮藥店“哨點”作用 守好疫情防控關卡[ 03-12 ]